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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大辞典 佛学经典语录
| 《佛学大辞典》是由近代无锡人丁福保先生转译日本真宗大谷派学僧织田得能著作《织田佛学大辞典》而成。 织田得能(1860~1911)。福井县人。号云溪。十三岁出家。先后学习汉籍,及唯识、俱舍等诸宗经典。后得西本愿寺岛地默雷之知遇,乃起草‘三国佛教史略’。明治二十一年(1888)前往泰国,视察南传佛教,携回贝叶经典六十余帙、佛像数尊。二十三年回国后即参与‘东亚佛教会’之创立计划。翌年,入住东京宗恩寺,改旧姓‘生田’为‘织田’。三十三年先后游学于中、印等地。 师自明治三十二年,开始致力于佛学辞典之编纂,历经十余年,稿未成而病殁,后经高楠顺次郎、上田万年、芳贺矢一、大佛卫等人编订出版。 此书共收辞目三万余条,内容相当广泛,包括佛教各种专门名词、术语、典故、典籍、专著、名僧、史迹等等本书对每条辞目首先注明其词性,如“名数”、“物名”、“地名”、“书名”、“人名”、“术语”、“杂语”、“譬喻”、“故事”、“仪式”、“图像”等。然后解释其辞义,徵引其出处。凡一辞有多义者,则依次列出,间亦作必要的考证而对翻译的重要专门名词、术语、人名、佛典等,则均注出梵文或巴利文,以便检阅原书。此外,全书还编有详细的辞条索引,颇便检索。 |
| 佛词 | 释义 |
| 僧残 | (术语)律中罪科之名。梵名僧伽婆尸沙Sam%gha%vas/es!a,巴Sam%gha%disesa,译曰僧初残,僧残。此罪为次于波罗夷之重罪。犯之,则必依僧众而行忏悔法,若不行之,则与犯波罗夷罪同。于比丘之资格,入死地者也。解此名者,如行事钞中一引善见论,婆沙论,四分律,毗尼母论之四说。一、善见论谓僧伽即僧,婆译言初,尸沙译言残,若有比丘犯此罪,则众僧集而先行所谓覆藏羯磨之作法,谓之初。终行所谓出罪羯磨之作法,谓之残。僧依初残之二法除其罪,故谓之僧初残。三字皆以名对治之法也。二、婆沙论谓残字以罪名,所犯之恶事,虽既过去,然罪犹残留于此身而不消灭。今仍行僧众法,除彼所有之残罪,故谓之僧残。三、四分律谓有二义:前义与婆沙同,后义为众僧之义务,对于彼犯罪之比丘,有可行之行法残留,故名僧残。四、毗尼母论谓:“如人为他所斫,残有咽喉,故名为残,理须早救。”残以命名,言波罗夷者为死已决定之罪,而此罪为尚有残命者,故僧众宜速行作法,救彼之残命也。比戒项目有十三,故古来称为十三僧残。 |
| 佛词快览: 神通月 昙无竭 大寒林 拓斗提奢 离垢清净 允堪 定善 如意宝 句身 帝释为佛造讲堂 显无边佛土功德经 香王 一大车 本地垂迹 五通仙 胜密外道 圣多罗菩萨经 一体三分 如法佛眼 法印 十二支 大光普照 海涧国 自在王经 法藏比丘 宝藏神大明曼拏罗仪轨经 护不饮酒五神 稠林 宾头卢住世因缘 人天乘 珊若婆 经手 持斋经 钵啰底婆娜[口*缚]底 门余大道 寺额之始 风坛 教授阿阇梨 世间天院 瞿昙法智 白毫之赐 正习 人中分陀利华 具史罗 自爱 师雨 掌石 龙胜 八圣言 义门 湿生 鞞跋致 跋陂菩萨经 苦圣谛 僧佉 释帝善见宫 鬼鞭故尸 生酥毒发 发起众 大魔 可洪音义 慧门十六尊 七分全得 妙法宫 五荤 五大观门 足指现土 法舟 僧徒 室利[口*缚]塞迦 砗磲 迦旃子 马头大士 五字文殊咒 六根 甲胄严印明 水老鹤 随顺 邪山 金刚丑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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